2010年6月5日星期六

給天安門母親的道歉信

雖然女神被沒收事件已告一段落,但還是寫下少少感言吧。

譚作人,因收集四川地震遇害學生的名單、從事紀念六四事件活動、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結果是2010年2月9日,譚作人被判《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趙連海,是一個因長期飲用三聚氰胺而患上腎結石BB的父親,是網站「結石寶寶之家」的創辦人,號召其他受毒奶粉所害的小孩的家長進行聯合維權訴訟。結果2009年11月日,趙連海被內地政府控告《尋釁滋事罪》。

新民主女神像,是華裔藝術家陳維明所造的雕刻,參照八九年豎立在天安門廣場上的民主女神像而有所改動,右手高舉火炬,左手握著一本寫有民主自由法和人權的天書;天安門屠殺浮雕,是陳維明將八九民運的照片如實地雕刻出來的浮雕,當中包括一名年輕人隻身阻擋坦克車前進、軍人開槍射殺、打死百姓。支聯會將新民主女神像和天安門屠殺浮屠放在時代廣場作嚴肅的六四紀念活動展覽,結果是2010年5月29日,食環署以支聯會未有按《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替展覽品申請牌照而將其沒收。

真替特區政府高興,回歸十二年多,已學會內地闡述條文的一套,怪不得每次官員回應輿論的質疑時,總是將「依法辦事」掛在嘴邊;而傳媒自然也會「識做」,不再探究「法理何在」了。

(轉貼自《獨立媒體》)
一群未能忘記的食環署員工:給天安門母親的道歉信


八九年六四屠城一幕,民主女神像在天安門被軍隊坦克推倒。21年後,新民主女神像在時代廣場被警方和食環署聯手搶走。想也沒有想過打壓民主的手段為何會發生在一國兩制的香港?真使人心寒!最荒謬,可悲的是:為何我們的同事竟參與其中,做了「強搶民女」的幫兇!食環署同事就像當日奉命清場的軍人一樣,事後才知奉命行事惹來深重罪孽,內疚不已。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最初表示收到「投訴」,依例執法;由於女神像未放落時代廣場,警方和食環署人員已一早在廣場上恭候,時代廣場又否認曾報警,在傳媒追問後,其後又改口為收到「消息」。不禁令人聯想起六四屠城後,袁木亦大聲宣稱:『廣場上沒死過一個人』。真難為了周局長,為了忠誠上級,隱瞞真相。

其實,灣仔區食環署同事(衞生組,販管組和潔淨組) 早於星期五晚已接獲上司通知,明早八時派員到時代廣場候命。29.5.2010上午十一時,當新民主女神像及天安門屠殺浮雕剛運到,久候多時的一群食環署衞生督察即上前警告支聯會違反法例,不能在時代廣場展示新民主女神像及天安門屠殺浮雕,繼而大批軍装警員以鐵馬包圍支聯會成員及新民主女神像。最後,警方用上近百名警員強行抬走13名支聯會成員,新民主女神像及天安門屠殺浮雕被食環署的外判搬運工人運上貨車沒收運走。整個清場行動有組織,有部署。

食環署早有工作指令,凡是處理示威/請願/公眾集會有關的具爭議性的非商業宣傳品,例如法輪功,基本法第23條,分區人員不宜即場採取清除行動,分區環境衞生總監在安排清除行動前,會安排民政事務總署、地政總署及食環署人員舉行會議,商討下一步行動。在行動前,分區境衞生總監應先取得有關助理署長的批准,並向副署長(環境衞生) 滙報進展。可見星期六清場行動必定是總部副署長級以上的指令。究竟民政事務總署有沒有參與?誰能指示食環署署長和警方聯手合作?消息來自中環抑或西環呢?答案不重要,最重要是否特區政府有意收緊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加強打壓支聯會及六四悼念活動!

食環署的同事大多已為人父母,深深體會天安門母親喪兒之痛,更明白母親願意為孩子犧牲一切甚至生命的心情。兒女只為「反貪、反腐、反官倒」絕食靜坐,卻被誣蔑為「反革命暴亂」,魂斷於國家無情的槍炮下。為了還愛兒的清白,你們於21年來四出奔走,堅持爭取平反六四及追究屠殺責任,導致中共多年來嚴密監控,竊聽、隨意羈押、抄家、剝奪行動自由,連祭奠親人也被禁止。你們的苦. .我們是明白的!香港是中國唯一可以公開悼念六四的地方。今次特區政府濫用《公眾娛樂場所條則》,選擇性執法,而食環署同事不幸地被選中當打手,真是身不由己,事後才知罪過,感受正如事後了解清場真相的奉命屠城軍人一樣沉重。謹在六四悼念活動上向各位天安門母親深深致歉,請原諒我們的愚忠傷害了你們,我們會繼續支持你們,直至平反六四為止。

4.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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